问题 | 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应该怎么样办 |
释义 | 起诉离婚后,一方在法院确定的开庭时间内未出庭该怎么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若被告无正当理由而不出庭应诉的,则丧失质证的权利,法院应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结合有关证据规则来对证据加以分析认定。若原告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离婚。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认定夫妻之间感情已经破裂,而实践中可以通过一些实际的情况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如家暴、出轨等。若是原告没有理由而未出庭,则按自动撤诉处理。 一、多次开庭欠钱人不还钱怎么办 多次开庭欠钱人不还钱获得法院准许还钱的法律文书之后,申请强制执行。开庭当天对方不来,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按期开庭或者继续开庭审理,对到庭的当事人诉讼请求、双方的诉辩理由以及已经提交的证据及其他诉讼材料进行审理后,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3、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4、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5、债务纠纷起诉的时间跟我国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有关,债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履行期限届满时起计算三年,如果在这三年中没有要求偿还,债务人也没有承诺偿还,三年过后,诉讼时效终结,此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时效如下:一般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缺席判决适用的情况 我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被告必须到庭的,可以拘传。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所说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见《民诉意见》112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 (一)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三)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五)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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