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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哪些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
释义
    法律分析: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况,一般如下:
    1、不可抗力;
    2、卖方明示违约;
    3、一房二卖;
    4、隐瞒无证出售事实;
    5、隐瞒房屋抵押事实;
    6、隐瞒房屋已出售或拆迁安置房屋的事实;
    7、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
    8、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9、面积误差超过3%;
    10、房屋交付延迟过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
    2、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
    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无法达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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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20:2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