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教育新政 |
释义 | 法律分析:继续支持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以及内地(大陆)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通过自主招生,缓解疫情影响下我学生无法出国学习的困难;继续支持相关高校以校际交流、委托培养等学分互认形式,接收出国留学生短期就读,为其提供国内学习平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