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2、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予以准许的,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承担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3、证人出庭后、作证前,审判人员要告知其作证的权利和义务4、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 证人出庭作证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