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农村荒废宅基地新政策规定: 1、实行一户一宅制,提高土地利用率; 2、收回荒废闲置两年以上的宅基地、非法占地、宅基地超出面积; 3、允许进城落户的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住宅。农村集体承包土地合同到期后,承包人可按照规定相应延长承包期限。根据法律规定,耕地的承包期限是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限是三十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限是三十至七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