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发生房屋买卖纠纷当事人双方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者提请民事诉讼,判决书生效后,当事人不得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