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可否提前解除责任? |
释义 | 能,担保人解除担保责任的情形包括:主债权合同无效、债权人免除担保人责任、主债权消灭等。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质押担保可否连带责任 1、质押担保不是连带责任,质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转移财产的占有将其质押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连带责任担保怎么解除? 解除连带担保的方式如下: 1.债务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也没有主动提出要求的,则到期后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2.当债权人和债务人所订立的合同不存在或者是已经结束了,债权人就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双方之间就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那么保证人的作用也就丧失了。 执行中的担保人可否追加为被执行人 在执行程序中,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则可直接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应当限制在其担保责任范围内。 也就是说担保人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的。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担保人有下列法律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即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抗辩权有哪些? 连带责任保证人的抗辩有: 1、先诉抗辩权(检索抗辩权); 2、催告抗辩权; 3、一般抗辩权。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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