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务人跑了后,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并执行其账户或其他财产。担保人无力偿还需看其为个人或单位,对单位可申请破产处理。尽管债务人已逃逸,但法院在起诉后可以进行缺席判决。如果对方在判决执行过程中有银行账户或其他财产,法院可以对借款人进行执行。如果担保人无力偿还,则需要区分担保人是个人还是单位,并进行一并起诉处理。如果是单位,则可以申请公司破产以解决问题。《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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