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2011~2014年,我国对大熊猫开展了第四次种群调查,发现我们对大熊猫的保护措施已经见到了成效,大熊猫种群数量比10年前增长了1/6,达到了1864只,栖息地面积也在不断增长,增长了1/9,我国建设了67处大熊猫自然保护区,覆盖了2/3的大熊猫种群。鉴于此,生态环境部在对我国的物种濒危状况进行评估的时候,就将大熊猫的国内受威胁等级就从“濒危”下调到了“易危”。这次结果在2015年就公布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