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最新女方的离婚起诉状,应当按照以下事项写: 1、女方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男方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女方请求离婚的诉讼请求,女方存在其他诉讼请求的,应当一并写入起诉状中,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在事实与理由的部分,女方必须按照具体情况进行书写,无需添加当事人的主观认知,只需要将感情破裂的事实写清楚; 4、女方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离婚相关的证据,以及说明的来源,有证人作证的,女方还必须将证人的姓名和住所告知人民法院,以便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