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问题未解决,物业费是否仍需支付? |
释义 | 物业质量有问题,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后仍需交物业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应合理、公开,与服务水平相适应。业主根据合同约定应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如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后者交纳,业主仍需承担连带责任。对于已竣工但未出售或交付给买受人的物业,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 法律分析 房屋质量有问题,在物业履行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情形下,仍需交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拓展延伸 房屋质量问题影响物业费支付,如何处理? 当房屋质量问题影响到物业费支付时,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首先,与物业管理方沟通,详细说明房屋质量问题的情况,并要求他们解决问题。如果问题得到解决,物业费支付应按照约定继续进行。然而,如果问题未得到解决,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如起诉或仲裁,以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建议与其他受影响的业主联合行动,增加声量和力量。此外,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权益保护途径。最重要的是,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和文件,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据支持。综上所述,要处理房屋质量问题影响物业费支付的情况,需要积极与物业管理方沟通、采取法律行动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结语 房屋质量问题影响物业费支付时,应积极沟通解决,并可考虑采取法律手段维权。建议与其他业主联合行动,咨询专业律师,保留相关证据。综上所述,处理此类问题需积极应对,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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