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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是什么意思
释义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与承租人进行约定,由出租人提供可供租赁的房屋,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如果承租人的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需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的租赁合同。
    一、租房没签合同的押金能退吗
    如果是“押金”,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此押金,以为押金无法实现定金的功能。出租人解除租赁的,应当给予承租人合理的移转期限。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和牟利的合同,承租人支付租金。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应当以书面形式确定。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正常租赁。收取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租赁最长时间是几年?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租赁出租人房屋的期限,一般由承租人与出租人约定而定。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但是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则为不定期租赁。要是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而又未采用书面合同的,则应该视为不定期租赁。根据相关规定,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二十年,要是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视为无效,因此房屋租赁期限最长为二十年。
    三、房东什么情况下有权终止合同房屋租赁纠纷怎么举证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以后,双方都不能随意和擅自终止合同,但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房东是有权终止租房合同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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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2:2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