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强奸罪的主要特点: (1)侵犯的对象是妇女不可侵犯的权利; (2)客观上,表现为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女性无法抗拒、无法抗拒的手段,违背女性意愿,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 (3)犯罪主体是14岁以上的男子;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的,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强奸罪的特殊形式: (1)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2)强奸不满14岁的女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