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民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方式申请人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后办理;然后国土资源局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并且对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