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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征地公告包括哪些内容
释义
    

法律主观:
    


    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3) 征地补偿标准 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4)办理 征地补偿 登记的期限、地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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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5: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