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离婚案件中,判决书会发放到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手中,当事人应当妥善保管,如果判决书失,可以有如下补办方式:1、带上身份证去法院,找到当时的主审法官,去档案室调取卷宗,从卷宗里复印一份2、委托律师代为调取。因为法院会保存有办理案件的卷宗,如果判决书不慎丢失,可以凭身份证件到法院去查阅与自己有关的档案,档案中保存的判决书也可以复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