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关系判决书去哪里拿 |
释义 | 律师分析: 首先要看你判决是一审还是二审。如果是一审案件,要看双方是否上诉,不上诉的送达之后15天之内判决生效,这个判决书需要履行,如果上诉则要等二审判决结果出来。如果该案判决已经是二审判决,则该判决自送达双方当事人时生效。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如果当事人在主动履行期内自觉履行义务,则该案因履行完毕而终结。如果当事人未及时自觉履行,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举例:一审判决书一般是送达之后15日内不提起上诉就会生效,如果一审判决书里是载明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归还借款10万元。假设判决书是6月1日送达给被告的,那么15日内被告没上诉,6月16日一审判决正式生效,这时候还有10天时间让被告自己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如果到6月26日,被告还未还款,则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请参看网上的相应模板。 2.原告身份证明:同起诉的时候提交的原告身份材料;具体个人的话,就是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复印件,是公司的话则是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 3.判决书原件,判决作出后法院都会送达或者通知前去领取。4。生效证明:找审理该案的法官或者书记员去开具,证明该案判决已经正式生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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