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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理财公司是否有责任向客户进行风险提示?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平等自愿、合法有为、公平交易,并有诚实信用的义务,合同条款不应当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理财公司有义务向客户进行风险提示并告知相关的风险性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后果。在风险提示和告知义务履行上,理财公司要依法依规进行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合同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平等自愿、合法有为、公平交易,并有诚实信用的义务,合同条款不应当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经营者应当以警示语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明示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的危险和存在的问题,告知应当注意的事项。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十五条:证券服务机构提供的证券咨询服务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提供虚假的情况、虚构的事实和对证券交易的误导性陈述。
    综上所述,理财公司应当履行风险提示义务,向客户告知相关的风险性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后果,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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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1:3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