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是盖章时合同成立。 法人即法律意义上的人,也就是法律上赋予了他人类享有的部分民事 权利和义务 。法人是组织,组织必须有人来负责,因此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称之为法人的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如 合同一方当事人 是法人时,合同只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是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同都是可以成立的。因为一个单位的公章、合同章能够完全代表一个公司,所以一份合同或者是协议,有公司盖章就足以认定为公司的真实意思。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条 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