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登记中心是否提供此项服务? |
释义 |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包括财产分割、子女监护、赡养费等内容。必须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有效。根据最新规定,办理离婚手续必须提供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其中包括双方自愿离婚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事项的一致意见。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书,可以当事人写,民政局也有提供范本,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拓展延伸 婚姻登记中心的服务范围及办理流程详解 婚姻登记中心是负责管理和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机构,其服务范围涵盖了婚姻登记、婚姻证明、婚姻变更等方面。办理婚姻登记的流程通常包括申请、预约、提交材料、面谈、登记等步骤。在申请婚姻登记时,双方需提供身份证明、户口簿、单身证明等相关材料。面谈环节可能涉及个人信息核实、婚姻意愿确认等。一旦审核通过,婚姻登记中心将颁发结婚证书,确认婚姻关系的合法性。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婚姻登记中心或查阅相关法规以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即将解除婚姻关系时签署的书面协议,包括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内容。该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方可具有法定效力。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提供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办理婚姻登记需向婚姻登记中心提供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户口簿和单身证明等。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婚姻登记中心或查阅相关法规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