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不付钱怎么办 |
释义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84条可知,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之间可以采取三种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问题,不存在先后顺序问题。一是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二是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三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般实践中,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交警部门会首先介入调查并出具相关责任认定文书,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争议进行调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93条,调解书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若对方侵权人一直不配合承担应有的赔付责任,当事人还可以针对侵权人及保险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通过诉讼途径维权。 一、对交通事故不服的怎么处理 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二、交通事故中的主责可以起诉吗 交通事故被撞,承担主要责任的,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立案。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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