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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不付钱怎么办
释义
    1、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不付钱可以先提示对方需要履行付款义务,对于拒不付款的,可以起诉。起诉地点在事故发生区或者对方车辆单位所在区法院都可以,一般选择在单位所在地法院。起诉不是必须请律师,自己也可以起诉。交警责任认定书是最重要的证据。
    2、起诉后若是对方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胜诉后对方拖着不付钱的话,申请强制执行不需要执行费,应当对方出。现在这个情况,只能起诉,如果不起诉,不可能把钱要来。
    3、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交通事故受害方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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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4:4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