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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工工伤责任由谁承担
释义
    劳动者因工负伤,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一、工地上受伤轻伤怎么赔偿
    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等,如果是因工作受伤的属于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因第三人伤害导致受伤的,由侵权者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工伤能赔偿吗
    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受工伤,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仍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三、工伤报销要交医药费吗
    工伤医疗费用一般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按照用人单位偿还。如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一般由单位经办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或者在出院时候直接进行结算。具体办理流程根据本地政策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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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0: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