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一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对该具体行政行为如何提起行政诉讼?? |
释义 | 如果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一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对该具体行政行为如何提起行政诉讼??C.必须以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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