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着眼于民事行为因符合法律构成要素,而在法律上视为一种客观存在。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一般要件和特别要件。一般要件是所有法律行为成立都必须具备的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一定的实质要件,才能使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成立。 民事 诉讼 构成要件即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对意思表示的要求下: (一)该意思表示中必须含有设立、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即必须有效果意思; (二)行为人的内在意思必须通过一定方式表达出来,并足以为外界所识别。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