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民事纠纷可分为三类:受民法调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引起的纠纷;受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引起的劳动争议纠纷;其他法律规定下应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纠纷。第一类包括婚姻家庭、继承遗产、土地、房屋、物权、相邻关系、人身权、债务、知识产权、票据等纠纷。第二类为劳动合同争议纠纷。第三类是指其他纠纷或非纠纷,如选举申诉、宣告死亡等。劳动争议需先仲裁后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第一类是由受民法调整的民事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纠纷; 第二类是由受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所引起的依法应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劳动争议纠纷; 第三类是法律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其他纠纷或事项。 一、第一类纠纷范围 1、婚姻家庭纠纷。包括离婚及离婚的财产纠纷、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纠纷、恋爱引起的财产纠纷、抚养和赡养纠纷、解除收养关系纠纷等。 2、继承遗产纠纷。包括继承权纠纷、遗嘱继承纠纷、遗赠抚养协议纠纷、分割遗产份额纠纷等。 3、土地纠纷。包括宅基地纠纷、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等。 4、房屋纠纷。包括房屋确权纠纷,房屋买卖、使用、租赁、代管、典当、拆迁、调换等纠纷。 5、各种物权纠纷。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纠纷。 6、相邻关系纠纷。包括相邻采光、通风、通行、排水、滴水、噪音、防险等纠纷。 7、涉及人身权纠纷。包括侵害他人身体的侵权纠纷,医疗事故纠纷,美容致人损害的纠纷,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损害的纠纷,被动物致伤造成的纠纷,侵犯他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引起的纠纷。 8、债务纠纷。包括合同纠纷、代理纠纷、追还不当得利纠纷、无因管理索赔纠纷等。 9、知识产权纠纷。包括著作权纠纷,商标权纠纷,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纠纷,发明、发现权纠纷,工业产权转让、使用许可等纠纷。 10、各种票据纠纷。包括股票纠纷、债券纠纷、彩票纠纷等。 二、第二类纠纷范围 1、劳动合同争议纠纷。 2、除名、辞退或开除争议纠纷。 3、对企业作出的其他处理或处分决定不服争议纠纷。 4、关于是否工伤的认定争议纠纷。 5、其他。 这类纠纷或争议引起民事官司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先由相关的劳动争议管理部门进行仲裁,当事人对仲裁结论不服才可以去法院打官司,未经仲裁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第三类纠纷范围 第三类纠纷是指上述纠纷种类尚不能包括进去的其他纠纷或非纠纷。如选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而引起的纠纷,申请宣告死亡、失踪,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等非纠纷。 结语 根据上述情况,结论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民事纠纷可以分为三类:受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引起的纠纷;受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引起的劳动争议纠纷;以及其他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纠纷或事项。第一类纠纷范围包括婚姻家庭、继承遗产、土地、房屋、物权、相邻关系、人身权、债务、知识产权、票据等纠纷。第二类纠纷范围主要是劳动合同争议纠纷及其他劳动争议。第三类纠纷则包括其他无法归类的纠纷或非纠纷。需要注意的是,第二类纠纷必须先经劳动争议管理部门仲裁后,当事人不服仲裁结果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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