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涉嫌恶意转移财产,不合法的。原则上,公民有权处分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但涉嫌恶意逃避债务的,债权人能申请撤销。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一、合同履行的保全措施有什么 合同履行的保全措施: (一)代位权。债权人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权。 (二)撤销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 1、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受让人知道情况; 3、债务人放弃未到期债权或者债权担保,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4、债务人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5、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 二、诉讼中转移财产是否有效 涉嫌恶意转移财产,不合法的。原则上,公民有权处分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但涉嫌恶意逃避债务的,债权人能申请撤销。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三、债权债务撤销权的相关规定具体是 债权债务撤销权的相关规定: 1、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