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可以派人对个人生活监督吗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的活动采取下列措施实施监督: 首先,人民检察院通过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来审查公安机关的活动; 其次,人民检察院根据需要可以派员参加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和其他侦查活动; 再次,人民检察院通过受理诉讼参与人对于侦查机关或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实施监督; 此外,对于公安机关执行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情况以及释放被逮捕的嫌疑人或变更逮捕措施的情况,人民检察院发现有违法的应通知纠正。 一、取保候审案子该怎么结案 首先,取保候审到期后,将会被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其次,取保候审到期后检察机关尚未起诉,并且经侦查无罪的,可以解除取保候审。这时候,当事人可要求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者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答复,可要求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最后,取保候审后未结案,并且检察机关已经提起诉讼的,那么会变更强制措施。 二、刑事拘留37天不批捕取保候审么 刑事拘留37天不批捕能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对于实施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继续侦查的,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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