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复婚后之前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应从人身和财产两方面进行分析。 原离婚协议书涉及子女抚养方面的条款因复婚的出现导致协议目的不复存在,自然失效了。 涉及财产分割方面的条款,不因男女双方的复婚而当然失效,因为从法律上讲,复婚相当于新的一次婚姻,与一般结婚并没有实质区别,其效力从复婚之日起算,不是从上一次离婚之日接续。 因此复婚前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复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总之,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需要带身份证、户口簿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