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不签劳动合同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不可以不与员工签订员工入职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要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应具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身份信息,如姓名、名称、住址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基本条款。 一、劳动合同应载明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劳动者个人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基本条款。 二、签订合同主要包括哪些条款 签订劳动合同包括以下基本条款: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期限;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其他事项。 三、临时工入职登记表是合同吗 一般来说临时工入职登记表不是合同,《入职登记表》只是劳动者入职时履行入职登记手续所填写的文件,不应视为劳动合同。但是,《入职登记表》如果已经具备劳动合同的基本事项,根据表格内容可以确定双方之间基本权利义务关系,就应当认定为是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性质的书面协议,应视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一般情形下,《入职登记表》只是劳动者入职时履行入职登记手续所填写的文件,不应视为劳动合同,但本案中涉及的《入职登记表》虽未冠以《劳动合同》名称,但已经具备劳动合同的基本事项,可以确定双方之间基本权利义务关系,应当认定为是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性质的书面协议,且双方在之后的劳动关系中也是按照《入职简历表》约定的权利义务执行。据此,本案中的《入职登记表》应视为李某与某某家具公司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因此李某要求某家具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另一倍工资差额的请求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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