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院审结是审理结束的意思。审结不是终局,一审、二审、再审经审批得出结论都叫审结,但一审不是终局,二审才是,就是说如果不服对于审结结果,还可以上诉,提起二审。审结是法官告知内勤,是法院任务考核的需要;审结范围凡本法院办结的普通初审、重审、再审案件、特别程序案件、督促程序案件、破产程序案件、公示催告程序案件及申诉案件,以及诉讼文书执行、非诉执行案件,都均应按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相关手续的申报结案,实行一案一审制,只有经审核发现符合条件之后方可决定进行审结活动,最后将审结结果纳入结案统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