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幼儿园的经营权可以承包,但承包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一、承包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具有开办优质幼儿园的成功经验。 有的地方还要提供有效教育部门出具对投标人办学水平的良好评价证明书原件。 幼儿园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承包经营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当然,各地的规定并不完全相同,有些企业的幼儿园,可能本来就不正规。具体的事项还要看当地的规定,以及双方的协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四条 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第八十六条 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商业道德,维护交易安全,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