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质押的注意事项 |
释义 | 1、质押的商标须是有效的商标,所以我们需要明确商标是否还在有效期,是否被撤销、注销或无效而丧失商标专用权。 2、商标没有被限制转让:如是被人民法院查封的商标,在查封期限内,商标是处于限制转让、许可或质押的状态。 3、商标是否已经质押过:已经质押的商标在其剩余价值不足的情况下是不能再次质押的,如果剩余价值足以再次质押,那么也需要在先质押的质权人优先受偿商标价值。 4、对同一注册人在与质押商标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一并办理质押登记:用于以保证质押商标可以依法转让,从而保证质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将质押物变现以优先受偿。 一、转让商标权的流程有哪些 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出转让方与受让人分别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3、商标转让时间: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业务是以企业商标所有权为质押物,通过第三方评估确认企业商标价值,银行采用灵活的抵、质押模式,为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发放企业商标价值一定比例的贷款。 对行政管理部门来说,通过对商标的管理来监督商品和服务质量,为办理质检、卫检、条码创造必备条件。 二、什么是质押权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 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 质押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两种。动产质权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权;权利质权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权。动产质押的质权人因保管质物不善使之灭失或毁损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在可能造成灭失或毁损质物时,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而质权人则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对质物拍卖或变卖后用于优先受偿或者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质权人对权利质押载明兑现日期或提货日期的各种票单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金或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债务或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人应当在签订书面合同后向证券登记机构或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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