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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怀孕辞职后,我还能领到失业金吗?
释义
    失业保险金只有在非因个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下才能领取,包括被解雇、合同终止、工资违规等情况。自己辞职的原因不符合领取条件。同时,对于骗取失业保险金的行为,将面临退还和罚款的处罚,对于滥用职权和挪用保险基金的行为,将面临追回损失和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自己辞职的是因本人意愿和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所以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扩展资料:失业保险相关惩罚
    1、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向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单证,致使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追回损失的失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4、任何单位、个人挪用失业保险基金的,追回挪用的失业保险基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入失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结语
    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在非因个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下,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待遇。自行辞职属于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因此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劳动者非因个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提供劳动条件、以暴力、胁迫或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等。对于不符合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的行为,将面临退还和罚款等相应惩罚。同时,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挪用失业保险基金等行为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和追究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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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12: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