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产权可以转让? |
释义 | 产权是以财产所有权为基础的,由所有制实现形式所决定的,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反映不同利益主体对某一财产的占有、支配和收益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资产的原始产权,也称为资产的所有权,是指受法律确认和保护的经济利益主体对财产的排它性的归属关系,包括所有者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法人产权,即法人财产权,其中包括经营权,是指法人企业对资产所有者授予其经营的资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权利,是由法人制度的建立而产生的一种权利; 3、产权还指股权和债权,即在实行法人制度后,由于企业拥有对资产的法人所有权,致使原始产权转变为股权或债权,或称终权所有权。这时原始出资者能利用股东的各项权利对法人企业产生影响,但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 一、集体土地的法律特征 (1)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一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或“农村劳动群众集体经济组织”享有的所有权,农民个人不享有所有权。 (2)集体土地所有权是集体组织全体成员的共有权。集体所有权既不是属于集体企业所有,也不是由集体组织作为法人享有所有权,而是指集体组织全体成员共同对集体财产直接享有的所有权,其主体是集体组织的全体成员,而不是集体组织法人,集体所有权是集体组织成员的共有权。 (3)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总有的。这又分为传统的总有和新型总有。传统的总有是指由一定的团体对土地享有管理职能,而由其成员享有土地的收益功能。新型总有是指一定的农民集体范围的成员,以其组成之团体对集体财产依法按照“平等自愿,议决一致”原则拥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以及集体成员对集体财产收益的权利。 (4)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新型的合有权。此种观点认为普通法之合有权制度与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是完善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理想模式。普通法上的合有是由日耳曼法的总有与合有融合演化而来,是指数人平等地、永不分割地对不动产整体所享有的所有权,其中若有合有人死亡,其权利便丧失并自然地添加于其他合有人的一种共有权制度。 (5)集体土地所有权是集体组织所有与新型总有的内在融合。这是一种折中的观点。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可以从两方面加以定性:从外部关系来看,其性质为集体组织所有;而从内部关系来看,则为一种新型的总有。 (6)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村、村民小组、乡镇的所有权。村、村民小组、乡镇是事实上的土地所有者,因而法律应该赋予其民事主体的地位。 (7)集体所有权是“个人化与法人化的契合”。集体财产(土地)应为集体组织法人所有,而集体组织成员对集体财产享有股权或社员权。 二、公司注册资本的作用有哪些 1、注册资本是公司存在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 注册资本是指公司章程确定的,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或股本总额。注册资本是公司必须在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的法定事项之一。注册资本是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和前提条件。无论公司所在的行业、部门或经营的范围有何不同,但都要从事经营活动,并在该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这就要求公司必须拥有一定的资本,注册资本就是这一要求在法律上的体现。 2、注册资本是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的限额,是公司承担债务责任的基础。 采取有限责任形式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注册资本是公司全体股东承担责任的界限。应当指出,股东是以公司发行资本或者说股东已认购资本而非章程中规定的授权资本对公司承担责任的,而在实行不同的资本制度的国家,发行资本与授权资本可能是不一致的。另外,股东认购了公司发行资本后,即承担了以其认购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义务,即使尚未完全缴清股款,也应以认购的出资而非实缴的出资承担责任。 3、注册资本能反映公司的规模和对管理的要求。 注册资本的多少直接反映公司的经营规模,而不同规模的公司,国家对其所实行的外管理以及公司法对其内部管理的要求都是不同的。 4、注册资本是公司对债权人的信用担保。 公司的信用基础在于公司的注册资本,债权人同公司之间之所以发生业务往来关系,看重的也是公司的注册资本。因为,股东对公司的责任仅以其出资为限,这样一来对于公司债权人来说,能够作为债务清偿担保的,只有公司的全部资产,而公司全部资产的多少又直接取决于公司注册资本的多寡。 5、注册资本是建立公司法人财产权的基础。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国立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对公司法人财产权的确认。公司法人财产权是指公司依法享有的,对股东投资形成的公司资本和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积累的全部财产独立支配的民事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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