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只有在伤病发生后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医生开具的证明材料方可认定为工伤,并且要在伤病确认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未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或者逾期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可能会影响工伤赔偿的申请和认定。 法律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条:“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应当及时通过工作安全卫生管理和职业病防治措施预防和减少伤害或者疾病的发生。劳动者发生工伤或者职业病怀疑的,应当及时求医治疗,并报告所在单位,由单位及时处理工伤或者职业病处理程序。伤病认定应当在伤病确认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逾期申请的,由劳动行政部门不予认定或者处理。”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休养治疗期限届满,但劳动者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三)因工伤、职业病造成的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以上的。用人单位未按照本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加倍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因此,如果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到医院就诊,可能会影响工伤赔偿的申请和认定,但如果能够在伤病确认之日起1年内进行认定并提出申请,则依然有权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