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所得税应该如何缴纳? |
释义 |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可由个人到税务局办理,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有纳税义务人的可由纳税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通常用人单位作为纳税义务人办理缴税的业务。 一、个人所得税最后一项选哪个 在个人所得税的最后一项中,当事人可以选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也可以选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具体可按照个人需求进行选择。个人年度收入达到国家规定的交税起征点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个税并进行缴纳;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 二、个税申报时间规定 个税申报时间为月度终结后的15日内,具体如下: 1、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 2、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 3、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三、个人独资企业交什么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取得收入后,应当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所得税是先预缴,年终后再办理清算的,投资人需要在月度或者季度结束后,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且预缴税款,在一年终了后,再去办理清算,确定最终的税款,多余预缴税款的,投资人应当补交,少于预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退还。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