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内的夫妻债务认定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我国的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有着明确的约定,近年来在审判实践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也较为严格。离婚冷静期内新增的夫妻共同债务,并不能一概认定属于或者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应当以是否符合法定条件为准绳,因此离婚冷静期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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