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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典法关于彩礼的规定?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并没有关于彩礼的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对于彩礼纠纷案件的处置,对于应该返还彩礼的情形有: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需要注意彩礼性质是附条件的赠与,是男方为达成结婚目的而赠与女方的,因此,无特殊约定,彩礼应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因此,彩礼属于女方婚前财产。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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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4 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