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为了加强临时用地管理,规范临时用地行为,保护土地所有人、使用人和临时用地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湖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 法律依据: 《湖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 第六条 下列土地一般不得作为临时用地:(一)城市规划道路路幅用地;(二)城市广场等公用设施和绿化用地;(三)居民住宅区内的公共用地;(四)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内的土地;(五)公路及通信管线控制范围内的土地;(六)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电力设施、测量标志、气象探测环境等保护区范围内的土地;(七)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特用林地和重点防护林地;(八)其他不宜临时使用的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