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纠纷中搜集婚外情证据,可以是自己搜集来的,也可以是委托司法机关调取有关证据。证据的分类有保证书、悔过书、双方来往的书信或电子聊天记录或相聚的照片、酒店开房记录或消费记录等以及夫妻就外遇交谈的录音资料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有了婚外所生孩子,需要对方认可,否则,需要亲子鉴定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