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局贷款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1、向所在的社区提供劳动局创业贷款申请咨询贷款相关事宜。2、准备劳动局创业贷款的相关资料比如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证明、工商部门审发的营业执照、同时还应提供担保人的资料。3、劳动保障局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4、若审核通过将到当地的担保中心办理担保手续。5、信用社或银行方面发放劳动局创业贷款。 劳动局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认定程序如下:1、首先需要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获得赔偿的前提。2、填写一份工伤申请表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和疾病证明书。(1)如果单位同意工伤就请法人在相关位置签字盖单位公章。待社保工作人员调查后出工伤认定书。如认定为工伤就可报销相关治疗费用。(2)另外一种是单位不同意认定工伤则由被申请单位提供不是工伤证据社保机构会根据被申请单位提供证据认定是否是工伤。(3)还有一种情况老板就是根本不认你是他的工人就要先请你收集有雇佣关系的相关材料再提起劳动仲裁根据仲裁结果再到社保相关机构做工伤认定。4、认定工伤后应当评残疾等级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这是计算赔偿数额的依据。5、如果加工厂仍不赔偿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请求由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裁决双方当事人不服裁决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进入两审终审的诉讼程序。6、计算赔偿数额时都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按照伤者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和全省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计算数额。 劳动局小额贷款需要什么 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申请条件1、借款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2、有一定的自有资金;3、有持续经营能力;4、财务、经营睁开良好;4、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政策;5、无不良信用记录;6、贷款机构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所需手续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薄);2、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4、营业执照;5、贷款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劳动鉴定程序 劳动鉴定程序如下: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3、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4、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5、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6、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7、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因申报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劳动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劳动仲裁程序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且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下面我们来看看劳动仲裁程序是怎么样的。根据《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申请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根据《劳动法》的有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当受理。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斥日期等。二、审查受理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查:申诉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该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分管辖;申诉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符合要求;申诉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等。对申诉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仲裁申请书应告知申诉人予补充。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仲裁委员会或其办事机构负责人应在7日内审批并作出决定。决定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内通知申诉人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诉人并告知其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决定不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申诉人。三、仲裁准备①组成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在自立案之日起7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的规定组成仲裁庭。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适用法律、法规明确的案件可由仲裁委员会指定1名仲裁员独任进行。②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作出回避决定。③调查取证。仲裁庭人员应认真阅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材料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争议事实。对于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提交法定部门进行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员会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各地仲裁委员会之间可以互相委托调查受委托方应当在委托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要求期限内函告委托方仲裁委员会。④拟定仲裁方案。仲裁庭成员应当根据调查的事实拟定对劳动纠纷的处理方案。四、仲裁审理①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4日前将列有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通知后无正当拒不到庭的或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许可自行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祈人作缺席裁决。②先行调解。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要及时仲裁。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以及当事人拒绝受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③开庭裁决。仲裁庭开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听取申诉人及被诉人的答辩;仲裁员以询问方式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调查并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的案件及时休庭合议并作出裁决;仲裁庭复庭宣布仲裁裁决;对仲裁庭作结论或需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可以宣布延期裁决。④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裁决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仲裁庭当庭裁决的应当在自裁决作出之日起7日内发送裁决书;定期另行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⑤仲裁期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程序 第一步:当事人申请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第二步:审查受理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查: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该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分管辖;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符合要求;申请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等。对申请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仲裁申请书应告知申请人予补充。三、第三步:仲裁前的准备(1)组成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在自立案之日起7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的规定组成仲裁庭。对事实清除案情简单适用法律、法规明确的案件可由仲裁委员会指定1名仲裁员独任进行。(2)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作出回避决定。(3)调查取证。仲裁庭人员应认真阅当事人的申请和答辩材料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争议事实。对于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提交法定部门进行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员会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各地仲裁委员会之间可以互相委托调查受委托方应当在委托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要求期限内函告委托方仲裁委员会。(4)拟定仲裁方案。第四步:仲裁审理(1)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2)先行调解。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要及时仲裁。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以及当事人拒绝受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3)开庭裁决。 该内容由 贾彬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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