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单位空调使用规定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约能耗的原则,根据季节气温的变化,对空调器的开启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一.空调的启用:1 、严格控制空调机使用开启温度,室内温度高于 30, 低于 5时, 空调机由办公室负责人开启。2 、为节约能耗和延长空调的使用寿命,温度设置要适中,空调开启后,请关闭门窗,制冷室温控制在 26, 制热室温控制在 16,不要过高、过低, 以免空调机长时间工作,压缩机发热影响正常使用。3 、在规定的空调开启温度以外及非工作时间,不准使用空调,随意开启空调者,纳入文明办公室考核。 二.空调的使用与责任管理:1 、做到人走机关,放学、晚自习下课以后,应将空调关闭,以免长时间运行至使零部件发热短路引起火灾。2 、办公室的空调使用管理责任人为办公室负责人,计算机教室、会议室、公用教室等的空调,本着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加强责任管理。3 、由于空调的使用开启不当,造成空调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行,要追究其使用者的责任,空调遥控器要妥善保管, 不要随意撒放。学年结束时遥控器由负责人交总务处统一管理。4 、各办公室人员均负有保管维护空调设备的责任,当空调出现故障时,要及时向总务处报修。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第二十七条 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除特定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有关部门要据此修订完善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有关标准,并加强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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