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所得税个人扣除比例,指的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 个人所得税率是由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个人的收入计算。 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5000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等六项费用。在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中,可以选择扣除比例,例如,里面的夫妻平均扣除就是指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分别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平均分配子女教育所需的费用。而另一项就是选择由父母其中一方负担费用,按照标准的100%比例扣除,而且具体的扣除方式在选择完毕之后,一年纳税年度内都不能变更。 一、扣除年度什么意思?可以选择多年吗? 扣除年度指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年度,每次只能选择一个年度。对于子女教育支出、赡养老人支出、房贷利息支出等连续多年的扣除需要每年重新填写或确认。 二、个人所得税扣除比例是什么 1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 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 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 6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7超过960000的部分税率为45% 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依法规定的免征额-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 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