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评估夫妻关系是否终止,应从法律依据、婚后关系、离婚原因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夫妻关系的现状及和解的可能性,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和判例法的经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关系破裂,一方坚持离婚,调解无效的,可以依法准予离婚。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的婚姻疾病或者一方有身体缺陷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难以治愈的;婚前缺乏了解,早婚,婚后表现出对夫妻没有感情,很难生活在一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