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对农村盖房子有什么规定 |
释义 | 一、国家对农村盖房子有什么规定 1、农村新建、扩建或改建房,每户宅基地的标准面积为80-120平方米,各村委会应根据村庄规划和本村的实际用地情况统一确定本村的宅基地面积标准。 2、农村独立住宅不得超过三层,每户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360平方米;联排住宅不得超过四层,每户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各村应根据本村的风俗、民情研究确定固定的一种住宅建筑方案,形成统一风格,采用坡屋顶建筑形式。 3、农村建房应满足如下的退缩要求: (1)退缩水库边≥50米;退缩河涌、池塘边≥20米; (2)退缩村道边线≥30米,退缩乡(街)道边线≥50米;退缩县道边线≥100米;退缩高速公路、国道、省道边线≥200米。 (3)同时应满足《增城市建筑物退让规划管理规定》和其它城乡规划的要求。 (4)房屋之间的前后距离不小于10米,房屋之间的左右横向间距不小于4.5米,房屋只允许在屋前外挑,阳台挑出不超过1.5米。 4、农村村民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翻建、扩建原旧住宅。 (1)已取得新的住宅建设用地的; (2)原旧住宅不符合村庄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相关退缩规定的; (3)原旧住宅属文物保护单位或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确定的保留风貌建筑的; (4)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范围内的。 二、在农村盖房子的手续是什么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勘,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三、农村盖房子的合法流程有哪些 农村盖房子的合法流程有:建房户提出申请,填写建房申请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镇政府进行初审;张榜公布初审意见,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保证费用,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镇政府现场查验,实行建设全程管理;建房户申请竣工验收,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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