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深圳房屋产权过户的登记要件 ①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②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③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④赠与合同(原件留存); ⑤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让房屋应当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二、深圳房屋产权过户的登记时限 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 三、如果是二手房交易,应如何查询产权状况? 二手房产权过户办理,需要携带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到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拟购房产产权情况,查验的内容主要有: 1、房主是谁,假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例及拥有权形式; 2、档案文号,查询者可依此编号向有关方面取阅该份文件副本; 3、房屋平面图等。 3、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 如果房屋可能存在债务,则需检查以下内容: 1、抵押贷款的合同,需了解贷款额和偿还额度、利息和租金的金额; 2、所购房有无抵押,房屋是否被法院查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