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审限届满日期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案件的审限届满日期,即案件审理的最后期限。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案件。特殊情况下,可经本院院长批准延长六个月;若仍需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分析 审限届满日期就是案件审理终结的最后时间。《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拓展延伸 审限届满日期的计算方法及影响因素 审限届满日期是指在法律程序中规定的一定期限内,当事人必须履行或行使其权利的截止日期。其计算方法一般根据具体法律规定,可能涉及到诉讼时效、合同约定、法定期限等因素。审限届满日期的计算通常以起始日期为基准,根据相关规定和法律条款计算出具体的期限。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特殊情况下的延长或缩短期限、当事人的行为或申请等。因此,准确计算审限届满日期并及时履行相关义务对于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至关重要。 结语 审限届满日期,作为案件审理的最后期限,对于当事人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在立案后六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案件,特殊情况可延长,但需经批准。正确计算和及时履行审限届满日期的义务,有助于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因此,当事人应密切关注相关法律规定,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权利或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八章 期间、送达 第一百零六条 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五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 前款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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