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
释义 | 深圳市工伤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一至四享受伤残津贴和工伤医疗,五至十级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法律分析 深圳市十级工伤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为七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职工在鉴定伤残等级后仍需治疗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一级至四级伤残,享受伤残津贴和工伤医疗待遇;五级至十级伤残,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拓展延伸 深圳工伤赔偿标准的适用范围和计算方法是什么? 深圳工伤赔偿标准适用范围包括在深圳市境内发生的工伤事故,涵盖各行各业的劳动者。具体计算方法根据《深圳市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采用工伤赔偿金计算公式进行计算。该公式考虑了被保险人的工资、工龄、伤残程度等因素。根据工资基数和伤残等级,计算出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用、丧葬补助金等具体金额。同时,根据工伤保险基金累积情况,也会对工伤赔偿标准进行相应调整。因此,具体的工伤赔偿标准会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建议受伤劳动者及时向所在单位或当地工伤保险部门咨询,以获取准确的工伤赔偿标准信息。 结语 根据深圳市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职工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金额根据伤残等级和工资基数计算,包括七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四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对于不同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享受的待遇也有所不同。建议受伤劳动者咨询所在单位或当地工伤保险部门,以获取准确的工伤赔偿标准信息。 法律依据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补助金标准如下:(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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