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人需交验下列身份证件之一: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 (3)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受理地公安机关要以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数据信息为准,严格核验申领人身份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